一、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定行政机关
单位名称: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
法人代表:刘集华
办公地址:竹山县城关镇千福路7号
咨询和投诉电话:0719-4226605
二、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行政执法依据信息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(1998年修正)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(2004年修正)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自然保护区条例》(2011年修订)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》
《森林防火条例》
三、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名称
1、对不按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在自然保护区开展各项活动的处罚。
2、对在自然保护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处罚。
3、对进入自然保护区开展活动的备案。